对于房东而言,租户面临的最大难题是驱逐租户和收取租金。法律规定了驱逐拖欠租金租户的合法途径,但由于这些程序通常耗时较长,房东往往因此蒙受损失。房东可以诉诸强制执行程序来驱逐拖欠租金的租户。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直接发出驱逐令,而无需对拖欠租金的租户提起诉讼。
当租户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收回欠款并驱逐租户。出租人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或提起诉讼来追讨欠款。对于驱逐租户,出租人可以发出两次有效的警告,并根据调解法院的一般规定提起驱逐诉讼。然而,由于分别进行驱逐租户和追讨欠款都会延长诉讼程序并增加成本,因此《执行与破产法》中规定了一种执行程序,即“附带驱逐请求付款令范本第13号”,允许同时执行租金追讨和驱逐租户的程序。
1- 执行程序随驱逐请求启动
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到期租金,出租人可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向承租人发出驱逐请求,并要求其支付租金并驱逐租户。对于拖欠租金的承租人,根据《2004年执行与破产法》第269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是实践中最常用的驱逐方式,因为它快捷简便。
执行程序以驱逐请求启动:
执行机构会向租户寄送包含驱逐请求的付款令,要求其支付租金。租户收到付款令后,将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期间租户将有7天和30天两个等待期。
首先,租户可以选择在收到付款令通知后7天内支付未付租金,或者提出异议,声称不存在欠款。如果租户在7天内未提出异议,且在30天内仍未支付全部欠款及所有费用,房东将向执行法院提起驱逐诉讼。如果租户对后续执行程序提出异议,则在同一份诉状中也应包含撤销异议的请求。与其他驱逐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此类诉讼可以通过认定租户未支付欠款而结案,并在首次庭审中结束,且庭审日期可以提前确定。例如,在其他类型的驱逐诉讼中,首次庭审日期通常安排在7个月之后,而此类后续执行驱逐诉讼的庭审日期则可以提前一个月确定。
如果租户在30天内支付租金及所有后续费用,则不能被驱逐。但是,如果之后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您仍然有权再次启动驱逐程序。
换言之,租户必须在收到付款令通知书后30天内支付租金或搬离房屋。如租户在上述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租金且未对付款令提出异议,执行机关可在30天期限届满后提起诉讼,强制租户搬离房屋。如无合理异议,整个过程大约需要4至6个月。
简而言之,7天为异议期,租户必须等到30天异议期满才能被驱逐。如果租户在30天异议期内未支付租金且未搬离房屋,则将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由执行机关强制执行房屋。
2. 因违约提起驱逐诉讼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15条,如果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终止租赁协议。如果承租人未能支付到期租金或相关费用,出租人可以书面通知承租人,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以偿还欠款;如果承租人在该宽限期内仍未偿还欠款,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终止租赁协议。商业租赁协议的宽限期至少为30天,其他租赁协议的宽限期至少为10天,该宽限期自通知之日起算。
如果租户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逾期租金(自通知之日起算),则无需等到租赁期满,即可对租户提起违约驱逐诉讼。该诉讼作出的驱逐判决可通过执行局执行。如果租户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则不得提起驱逐诉讼。《土耳其民法典》第315条适用于住宅租赁、商业租赁和普通租赁协议。
3. 通过发出两次有效警告并随后提起驱逐诉讼来驱逐租户
根据土耳其民法典第352条第二款规定,如果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或逾期支付租金,导致其在一年内收到两次有效的警告,出租人可以对租户提起驱逐诉讼。对于不足一年的短期租赁协议,如果在租赁期间满足上述条件,也可以提起驱逐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租户逾期支付租金,警告信必须在租户支付租金之前送达。)
在此过程中,出租人必须首先分别以书面形式通知租户不同月份的欠租情况。发出这些警告后,出租人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调解法院提起驱逐诉讼。驱逐诉讼必须在发出两份有效警告的租赁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提起,该期限为诉讼时效。土耳其民法典第352条仅适用于住宅或商业租赁协议。
驱逐程序和步骤
在诉讼过程中,如有异议,法院可根据诉讼类型裁定撤销或解除异议。债务人可对该裁决提起上诉。若债务人的上诉也被驳回,且租金债务仍低于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的门槛,则驱逐令即生效。驱逐令生效后,实际上会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收回房产。
驱逐决定生效后,执行局会给予租户15天的搬迁期限。如果租户未在期限内搬迁,执行局会发出警告,告知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如果租户在 15 天期限内没有搬离房屋,则由执行人员陪同执行驱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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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民法典第6098号第315条规定:如果承租人在租赁物交付后未能履行支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义务,出租人可以书面通知承租人,并给予其一段宽限期。如果承租人在该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义务,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于住宅租赁和有顶棚的商业租赁,给予承租人的宽限期至少为十天;对于其他类型的租赁,至少为三十天。该宽限期自通知之日起算。
土耳其民法典第 352/2 条规定:对于租期不足一年的租赁协议,出租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终止租赁协议;对于租期一年或一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出租人可以在租期届满后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期限内,在发出警告后一个月内提起诉讼终止租赁协议。
2004 年执行和破产法第 269 条——后续程序涉及普通租赁或收益租赁,包括债务人在土耳其民法典第 260 条和第 288 条规定的法律通知发出后,以及在法定期间届满后,从租赁财产中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