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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廷布尔努 / 伊斯坦布尔 / 土耳其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应按照《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第6458号第46条和第47条的规定执行。此外,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还应按照《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执行。
哪些人可以申请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 当儿童的最大利益受到关注时;
– 即使有驱逐出境决定或禁止入境土耳其,外国人仍无法被驱逐出境,或者其离开土耳其既不合理也不可能,
– 如果根据第 55 条没有对外国人作出遣返决定,
– 对依据第 53、72 和 77 条采取的行动提起司法上诉的情况;
– 在将申请人遣返至第一个庇护国或安全的第三国的过程中;
– 在因紧急情况或出于保护国家利益以及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原因,应当允许外国人进入土耳其并留在土耳其,但因其情况而无法获得其他类型的居留许可的情况下;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签发人道主义居留许可。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可以签发多久?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由各省政府在获得内政部批准后,每次签发或续签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签发人道主义居留许可时,不得附加其他类型居留许可所附带的条件。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被拒绝、取消或不予续签的原因是什么?
在不再适用强制条件的情况下,经部委批准。
其他与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相关的情况
获得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应在许可签发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到地址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持有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其许可有效期内,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除长期居留许可以外的其他居留许可。人道主义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不计入法律规定的居留许可有效期总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