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领域

驱逐出境与行政拘留

驱逐出境决定、遣返中心与行政拘留程序

对外国人作出驱逐出境决定和实施行政拘留,是直接影响当事人在土耳其居留及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但在法律上属于彼此不同的行政措施。

驱逐出境决定的原因、外国人在土耳其的现有身份、其名下的其他行政记录,以及可能妨碍驱逐出境的特殊情形,应结合个案一并评估。

Canaydın律师事务所就驱逐出境与行政拘留决定的审查、遣返中心程序、相关行政申请,以及必要时的司法程序办理,提供法律服务。

  • 驱逐出境决定的审查
  • 行政拘留与GGM程序的评估

驱逐出境与行政拘留在哪些情形下会出现?

01 — 驱逐出境决定

在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规定的情形下,省长办公室(valilik)可以对外国人作出驱逐出境决定。

违反签证或居留规定、无工作许可而工作、违反进入或离开土耳其的规则、涉及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的评估,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都可能与驱逐出境程序相关。

在未查看决定的法律依据以及送达给外国人的文件之前,不应仅凭处理结果作出评估。

02 — 不得驱逐出境情形的评估

即使法律规定了驱逐出境的理由,在某些情形下,仍可能不应对外国人作出驱逐出境决定,或不应将其送往特定国家。

在被遣送国面临严重的生命危险或虐待风险、严重的健康状况、旅行存在风险、正在进行的救命治疗,或法规所保护的其他特殊情形,均应结合个案审查。

该项评估以外国人的个人情况和现有文件为依据进行。

03 — 遣返中心程序

被作出驱逐出境和行政拘留决定的外国人,在条件具备时,可被关押在遣返中心。

遣返中心的案卷中,驱逐出境决定、行政拘留决定、送达文书、护照或旅行证件手续,以及外国人的现有法律状况,应一并评估。

04 — 行政拘留决定

行政拘留是有别于驱逐出境决定的另一项行政措施。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省长办公室可以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行政拘留是否有必要继续,由行政机关定期评估。针对行政拘留决定可采取的司法途径,另行审查。

05 — 行政拘留的替代义务

在法规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对外国人适用替代义务,以代替行政拘留,或在行政拘留终止之后适用。

是否可以适用指定地址居住、报到义务、保证金,或法规中规定的其他替代措施,应结合个案评估。

06 — 与驱逐出境决定相关的入境禁令与限制记录

在驱逐出境程序中或之后,外国人还可能被列入土耳其入境禁令或限制记录。

由于驱逐出境决定、入境禁令和限制代码可能是不同的行政措施,每一项的法律依据都应分别审查。

驱逐出境决定与行政拘留是一回事吗?

不是。驱逐出境决定是关于将外国人逐出土耳其的行政决定。行政拘留则是在驱逐出境程序范围内,在特定条件下将外国人关押于遣返中心的另一项措施。

因此,在同一案件中,针对驱逐出境决定的法律途径与针对行政拘留决定的法律途径可能有所不同。

审查驱逐出境决定时会关注哪些方面?

  • 外国人的护照与身份信息
  • 进入和离开土耳其的记录
  • 签证、居留或工作许可状况
  • 驱逐出境决定的理由与法律依据
  • 决定及其他文件的送达日期
  • 入境禁令与限制记录(如有)
  • 家庭、健康、教育、工作及在土耳其的其他法律联系
  • 可能妨碍驱逐出境的特殊情形与文件

送达日期尤为重要;由于法律对驱逐出境决定的申诉期限规定得较短,案卷须不延误地加以审查。

行政拘留与遣返中心程序

对于被行政拘留的外国人,将审查其案卷中是否具备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

针对行政拘留决定,可向刑事治安法官(sulh ceza hâkimliği)提出申请。条件事后发生变化或消失时,再次申请的可能性也将另行评估。

行政拘留被解除的,可能会对外国人适用法规规定的替代义务。

我们为您做什么

01

驱逐出境决定的审查

一并评估决定的理由、法律依据、送达信息以及外国人的现有身份。

02

不得驱逐出境情形的评估

审查健康、家庭、人身安全以及法规所保护的其他特殊情形对案件的影响。

03

遣返中心案卷审查

一并审查驱逐出境与行政拘留决定,以及中心送达给外国人的其他文件。

04

行政拘留的审查

评估行政拘留的法定条件,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拘留。

05

行政与司法申请

根据决定的性质,分别评估相关行政申请、行政法院或刑事治安法官的程序。

06

入境禁令与限制记录

审查与驱逐出境程序相关的入境禁令或限制记录对现有案件的影响。

07

对进行中案卷的跟进

审查此前已启动的行政或司法程序所处的阶段,并办理必要的跟进事项。

办理流程

  1. 01

    审查决定与送达文书

    审查驱逐出境、行政拘留及其他行政决定(如有)以及送达信息。

  2. 02

    确定外国人的现有身份

    评估签证、居留、工作许可、出入境记录,以及保护身份(如有)。

  3. 03

    审查妨碍驱逐出境的情形

    确定健康、安全、家庭或其他特殊情形对案件的影响以及佐证文件。

  4. 04

    确定适当的法律途径

    将针对驱逐出境决定与针对行政拘留可采取的行政或司法途径区分开来分别确定。

  5. 05

    准备申请书与文件卷宗

    将决定、送达文书和佐证文件整理成适合申请的形式。

  6. 06

    在有关机关和司法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案件的性质,在省长办公室、移民管理局、行政法院或刑事治安法官处办理相关程序。

  7. 07

    跟进进行中的程序

    跟进补充文件要求、新的行政决定以及案件的后续阶段。

针对驱逐出境决定的诉讼

由于针对驱逐出境决定的申诉期限较短,应不延误地审查决定的送达日期和案卷中的文件。起诉期限、停止执行及其他程序事项,在单独的诉讼服务范围内处理。

针对行政拘留决定的申请

行政拘留决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与驱逐出境决定分开评估。针对行政拘留决定向刑事治安法官提出的申请,在相关争议服务范围内办理。

您有正在进行的遣返中心或驱逐出境案件吗?

对于此前已启动的驱逐出境、行政拘留或遣返中心案件,可以通过审查现有决定、已提交的申请以及案件的最新阶段,确定需要办理的跟进事项。

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驱逐出境决定与行政拘留决定是一回事吗?

不是。驱逐出境决定与在遣返中心的行政拘留是不同的行政措施,针对它们可采取的法律途径也可能有所不同。

申请法律评估

如需对您的驱逐出境或行政拘留决定、遣返中心案卷,以及相关的入境禁令或限制记录进行法律审查,您可以联系Canaydın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