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法与行政程序

关于土耳其入境禁令与限制代码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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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限制代码?

限制代码是限制外国国籍人员进出土耳其、居留或工作状况的一种行政代码。这些代码由移民管理总局和安全总局直接录入系统。

对外国人适用限制代码的主要目的如下:

  • 维护公共秩序与安全。
  • 防止非法居留和非法雇佣。
  • 跟踪签证和居留许可方面的违规行为。
  • 防范犯罪和恐怖活动。

视录入外国国籍人员记录的代码类型而定,该人员可能被拒绝入境、被驱逐出境、被处以行政罚款,或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入境土耳其。

2. 为什么会适用限制代码?(主要原因)

导致外国人面临行政限制的主要违规类型可归纳为5大类:

  • 签证与居留许可违规:超期滞留签证、居留许可到期后继续留在境内,或在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非法工作,是最常见的限制原因。这些情况下会适用V-69或Ç-113等代码,既会导致行政罚款,也会导致被禁止入境土耳其。
  • 公共秩序与安全风险:G-87和G-82等代码适用于与恐怖组织有关联、有组织犯罪或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形。这些代码大多基于情报信息,会导致入境禁令,要撤销它们需要法院判决。
  • 伪造与虚假陈述:使用伪造护照、伪造签证、缔结虚假婚姻或作出虚假陈述,会导致录入G-34和V-70等代码。这些行为会导致长期入境禁令。
  • 驱逐出境程序:Ç-120和Ç-135等直接阻止入境的代码,适用于被送往遣返中心的人员、已有驱逐出境决定的人员,或违反现有入境禁令的人员。
  • 违反行政和财务义务:因签证违规而被处以的行政罚款未缴纳,或未履行行政或司法机关设定的义务,也可能直接导致限制决定。

3. 限制代码有哪些?(详细表格)

限制代码根据违规类型和制裁的严重程度分为若干字母组。您可以在下列表格中详细了解这些代码的含义及相应的制裁。

表1:Ç系列限制代码(入境禁令与驱逐出境代码)

这些代码使外国人因违反签证、工作许可或居留许可规定而被禁止入境土耳其。入境禁令的期限视违规的持续时间而定。通常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附注记的签证,以撤销这些禁令。

限制代码违规行为或理由制裁与期限
Ç-101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违规(10天至3个月之间)。3个月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02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违规(3个月至6个月之间)。6个月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03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违规(6个月至1年之间)。1年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04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违规(1年至2年之间)。2年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05签证、居留、工作许可违规(2年或以上)。5年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13非法进入或离开土耳其。2年入境禁令(如未缴纳罚款则为5年)。
Ç-114不论是否有罪,对外国人采取司法行动。2年入境禁令并撤销所有许可。
Ç-115适用于从监狱获释的外国人。驱逐出境决定和2年入境禁令。
Ç-116危害公共道德(卖淫代码)。5年入境禁令和驱逐出境决定。
Ç-117被发现在土耳其非法工作。1年入境禁令和罚款。
Ç-118携带威胁公共健康的传染病(附医疗报告)。5年入境禁令。
Ç-119未缴纳针对非法工作的行政罚款。5年入境禁令和驱逐出境决定。
Ç-120未缴纳针对签证或居留违规的罚款。5年入境禁令。
Ç-135未缴纳针对违反《外国人法》的罚款。5年入境禁令。
Ç-136未支付驱逐出境期间的旅行费用。在费用支付之前阻止入境。
Ç-137尽管被邀请离境(15-30天内),仍未离境。5年入境禁令。
Ç-138在有入境禁令的情况下试图入境(不予入境旅客)。5年入境禁令。
Ç-141在国际安全和恐怖主义方面被认定为存在问题。5年入境禁令。
Ç-142行为违背入境土耳其的目的(游客、学生等)。1至5年入境禁令。
Ç-143滥用庇护/国际保护申请程序。期限因具体案件而异。
Ç-149因风险分析而被预防性阻止入境的人员。制裁因案件而异。
Ç-150试图使用伪造文件(护照、签证等)入境。5年入境禁令和驱逐出境决定。
Ç-151从事偷运移民或人口贩运活动。5年入境禁令和法律制裁。
Ç-152因风险分析(健康、安全等)而被阻止进入的人员。制裁因案件而异。
Ç-166未能以有效理由证明入境的正当性或缺乏财务能力。根据法院判决而异。

表2:G系列限制代码(安全代码)

这些代码适用于对公共秩序构成非常严重风险的行为。

限制代码违规行为或理由制裁与期限
G-26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或为其提供支持。从1年到无限期禁令不等。
G-34伪造文件、签证或身份证。1至5年入境禁令。
G-42实施毒品和有害物质犯罪。通常为1至5年入境禁令。
G-43在边境或海关实施走私犯罪。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确定。
G-82与有组织犯罪有关联、有犯罪记录或涉及司法事件。1至5年入境禁令。
G-87对土耳其构成一般安全威胁。无限期入境禁令(仅可凭法院命令撤销)。

表3:K和N系列限制代码(司法与入境检查代码)

这些代码在可疑交易、司法搜查或边境检查期间启用。

限制代码违规行为或理由制裁与法律后果
K-115在司法案卷中作为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定罪人被通缉。入境时自动启动司法程序。
N-82İstizan代码(须经预先许可的外国人身份)。入境须经事先许可(无此许可不得入境)。
N-95违反土耳其入境禁令(在被禁止期间试图入境)。在缴纳罚款之前,入境须经事先许可。
N-96未在给予的期限内离境的违规行为(例如离境邀请)。处以行政罚款。
N-97与地址申报有关的违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且入境须经事先许可。
N-99被国际刑警组织以红色通报通缉。如有逮捕令,则启动拘留和引渡程序。

表4:O和V系列限制代码(特殊情况与居留代码)

涵盖移民管理程序中的特殊情况和违规行为。

限制代码违规行为或理由制裁与期限
O-100下落不明的寻求庇护者(在登记地址找不到或已撤回申请的人)。被驱逐出境并被处以临时入境禁令。
O-176 / O-177国际保护请求经评估被否定的外国人。O-176为3年、O-177为5年入境禁令。
V-69居留许可被撤销的外国人。取得居留或签证的权利被限制5年。
V-70试图通过虚假婚姻取得居留许可。5年居留/签证限制。
V-71对居住地址作出虚假陈述,或在申报地址找不到其本人。居留许可可能被拒绝/撤销,并可能被处以入境禁令。
V-74须向内政部/省政府通知其出境的人员。用于信息目的;通知后撤销。
V-84以在10天内取得居留许可为条件入境,但未提出申请。处以行政制裁(临时入境禁令)。
V-88工作许可被撤销的外国人。行政制裁;可通过异议撤销。
V-91 / V-92在受临时保护期间未经许可离开(V-91)或重复登记(V-92)。进行行政调查并处以罚款。
V-137被邀请离境而未离境的人(15-30天内)。5年入境禁令和驱逐出境程序。
V-144释放享有司法豁免或临时保护的人员。信息性代码。

4. 如何撤销限制代码?(撤销与诉讼程序)

视理由而定,限制代码可通过行政申请或司法途径(撤销之诉)予以撤销。

  1. A)首次申请途径(行政异议)

撤销代码的第一步是向作出该措施的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 如果限制代码是由省级移民管理局直接适用的,首次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向该机构提出。
  • 即使相关代码是由警察、宪兵或领事馆适用的,书面申请也应提交给移民管理局。
  • 该申请中可提出附注记签证的请求,或直接要求删除代码的申请。
  • 如收到该机构的否定答复,或在30天内未获答复(默示拒绝),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即正式起算。
  1. B)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行政申请被驳回的,法律程序将在行政法院继续进行:

  • 管辖法院:由于限制代码属于行政行为,撤销这些代码由行政法院管辖。这些行为依据的是第6458号《外国人与国际保护法》。
  • 有权法院:诉讼在何处提起,取决于适用该代码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例如,如果该代码是由伊斯坦布尔省级移民管理局适用的,则有权法院为伊斯坦布尔行政法院。
  • 起诉期限(非常重要):在得知限制代码的存在或行政申请被驳回之后,必须严格在60天内提起撤销之诉。如果行政机关在30天内对您的申请不予答复(默示拒绝),您的60天起诉期限自该默示拒绝期限届满时起算。